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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的通知

撰稿人:科技标准处 何晓红  来源:科技标准处   发布时间:2016-11-28

各市州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5〕17号)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环保科技在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现将2017年度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你们按照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

凡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环保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校、企业等,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在项目研究中担负实际性任务。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的科研项目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有明确的考核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

(二)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申报材料:单位申请报告、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书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一律采用A4纸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装订盖章,一式五份。

(四)申报程序及名额:市州属地企事业单位一律向单位所在地市州环保局申报经市州环保局审核后汇总上报省环保厅科技处。省部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省环保厅直属单位、省环保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单位直接向省环保厅申报每个市州不超过2个、长沙市不超过4个、省部属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不超过2个、省环保厅直属单位不超过3个、省环保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单位不超过1个。

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根据项目情况和科技经费额度情况予以确定。

三、申报领域

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解决当地环境问题为研究方向以实际应用型和研究成果便于推广转化型为重点,开展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模式的研究。

四、申报时间

2016年11月30日之前。

联系方式:省环保厅科技标准产业处   何晓红

电 话:0731-85698109 邮箱:hnhbkjc@163.com

附件: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湖南省环保科研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签章)                                

单位地址:                 邮编:                 

项目责任人:               职务(职称):         

电子信箱:                 电话: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六年制


项目填报内容


一、立项依据(国内外本项目领域科技发展概况和趋势、本项目意义及应用前景)

二、研发内容(本项目研发的主要内容、关键技术及创新之处)

三、预期成果(预期达到的目标、主要的技术经济和环境指标、适用的行业、提交的成果)

四、环境技术社会效益分析

五、项目可行性和风险分析(项目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六、现有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申报单位概况和技术力量、项目责任人或项目组长相关科研和工作经历)

七、计划进度

项目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计划和考核指标:

时间安排

计划内容和考核指标(每栏150字左右)









八、主要研究人员

姓 名

工作单位

性别

年龄

职称

(职务)

专业

学位

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和任务

















































九、经费概算(包括仪器设备与材料等具体支出、经费来源及分年度使用计划)

经费概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预算数

备注

一、经费来源

1、申请省环保科研项目经费



2、自筹



3、其它



合计



二、经费支出

1、设备费



2、材料费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专家咨询费



8、管理及人员费



9、其它费用



合  计





















注:l、主要仪器设备及价格清单另附;

2、其他须注明的事项在备注栏中说明;

3、请将提供经费方出具的同意提供经费的证明作为附件附后。

十、申报单位审查及承诺意见

申报单位技术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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