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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七项有色金属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撰稿人:  来源:中心   发布时间:2018-01-04

近日,环保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有色金属工业-Gong、镁、镍、钛、锡、钴、锑冶炼7个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Gong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镍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钛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锡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钴冶炼》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锑冶炼》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Gong冶炼》(HJ931-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HJ933-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镍冶炼》(HJ934-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钛冶炼》(HJ935-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锡冶炼》(HJ936-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钴冶炼》(HJ937-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锑冶炼》(HJ93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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